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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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肥东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产业投资、财务、法务、融资专员、环境工程、招标代理等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肥东县县管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于2024年10月15日同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拥有非常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是根据国家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一定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30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1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1月4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14日至11月15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科目一为《综合知识》: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科目二为《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科目二设定最低分数线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更改,请考生随时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的公告通知,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成绩。经查分环节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有效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公告通知规定通过网上缴纳面试费用,并自行下载和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一定要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等级依次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如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有效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等级依次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3.对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工作调配,不服从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应聘考生有效成绩保留12个月,因岗位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有效期自发布拟聘用公示之日起计。
(一)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